本条款中的定义和解释:
1.“同意”指任何及所有许可, 同意, 条件, 限制, 批准, 通知, 以及与服务的履行和完成有关的地方当局或任何第三方的许可证;
1.“合同”是指购买和销售货物和服务的合同, 受这些条件的约束;
1.“合同价格”指客户应向HEC支付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不含增值税),并在规格书中规定(并根据这些条件补充和/或更改);
1.“客户”指与HEC签订合同的人;
1.“货物”指HEC根据本条款提供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分期付款或部分);
1.“服务”指HEC将执行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维修工作或分期付款);
1.7“HEC”指注册办事处位于53a号楼1号的hilleselectriccontractors Limited, 第三大道, 彭尼特贸易公司, DY6 xg 7
1.“现场”系指本规范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地点;
1.“现场标准”是指[所要求的标准], 地盘内供港建工程使用的进出规定及设施(载列于“规格”内);
1.“规格书”系指确定价格的一份或多份文件, 发票安排, 数量, 货物(及服务)的质量、描述和任何规格, if any) to be supplied by HEC to the Customer; and 1.11“工作时间”指8小时.上午10点至4点.下午三点半,星期六、星期日和银行假日除外.
2. 一般
2.HEC的报价不是报盘. 报价有效期仅为30天,在港建局接受客户的订单前,可随时撤回或修改报价. 客户的每一个货物和/或服务订单都是客户根据这些条件购买货物和/或服务的要约. 本合约须在HEC接受客户的书面订单(或HEC向客户提供货物及/或服务时)后订立(HEC已确认订单), (如较早),并应遵守这些条件.
2.客户必须确保任何订单的条款(包括客户准备的任何规格)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客户必须在足够的时间内向HEC提供与货物和服务有关的任何必要信息,以便HEC及时履行其与合同有关的义务.
2.本条款只可以书面形式更改,并由高等商学院授权人士签署. 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的条件或条款,无论客户发送或展示的日期如何,都不得影响或改变这些条件和/或合同所依据的条款.
2.HEC或其雇员或代理人就储存事宜向客户提供的任何意见或建议, 未经HEC书面确认的货物申请或使用完全由客户自行承担风险,客户承认其不依赖于, 并放弃任何违约索赔, 任何该等未经确认的声明(除非该等声明是欺诈性的).
2.如本规格与本条款有任何冲突或不符, 则以规格书中的条款为准.
3. 规格的限制
3.本合同应仅包括规格书或客户订单中描述的货物和服务(如果HEC随后以书面形式接受)。. 除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HEC提交的所有图纸尺寸和重量均为近似值,不应构成规格的一部分.
3.2所有图纸, 计划, 规范, HEC提交的与合同有关的方法声明和相关文件仍然是HEC的财产,并保留所有权利. 合同未签订或未签订的, 在服务完成后, 所有图纸, 计划, 规格和方法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应立即归还给港建局. 客户如未事先取得港建局的书面同意,不得复制该等文件.
3.为使货物或服务符合任何适用的法律或监管或安全要求,或HEC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更改,HEC保留对规格进行任何更改的权利, 只要该等变更不会对货物的质量或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
3.如果HEC将根据客户提供的任何文件或信息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客户须赔偿HEC的一切损失, 损害赔偿, HEC因解决任何侵犯专利的申索而判予或招致的、或已支付或同意由HEC支付的费用及开支, 版权, 设计, 因HEC使用客户的规格而产生的任何其他人的商标或其他工业或知识产权.
3.5任何排版, 任何销售资料中的文书或其他错误或遗漏, 报价, 价格单, 接受要约, 港建局发出的发票或其他文件或资料如有更改,港建局毋须承担任何责任
4. 合同价格限额
4.除非另有书面明确约定, 合同价格的计算条件是,服务能够按照约定的计划进行,在工作时间内不间断地进入现场,并且现场符合所要求的现场标准. 如果客户要求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服务,或网站不符合网站标准, 港建工程招致的任何额外费用或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任何必要的服务), 客户须在收到港建会发票或付款要求之日起28天内向港建会付款.
4.除规格书中确定的项目外,订购的所有项目以及所有测试的费用都将在合同价格之外收费, 改变, 应客户要求进行的补充和所有其他工作,但未在规格中注明. 这些额外费用将由HEC根据其报价或规格或与客户另有约定的费率和价格计算,并由客户在HEC发出发票或付款要求之日起28天内支付.
5. 客户的义务
5.1. 客户应及时提供HEC要求的所有充分和准确的信息,以使HEC能够正确履行服务,而不会延误或中断HEC履行其义务.1. 根据合同. HEC有权依靠客户提供的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假设, 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时.
5.2. 客户有责任确保网站在交付货物和提供服务时符合网站标准.
5.3. 除非规格书另有规定, 客户必须自付费用取得所有必要的同意,以使HEC能够进行和完成服务,并且客户必须遵守同意中所载的与货物和提供服务或网站有关的任何条件.
5.4. 客户同意充分考虑HEC提供的有关货物使用的所有必要信息,以确保货物安全,并且在货物放置时不会对任何人的健康和/或安全构成风险, 使用, 由任何人清洁或保养.
5.5. 除非规格书另有规定或另有书面约定, 客户须自费为港建局提供合适的水及电力供应, 为了HEC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职责,HEC随时需要的时间和方式,在现场提供厕所和洗涤设施以及存储空间.
5.6. 客户同意就任何及所有申索赔偿港建会, 损失, 成本, 以及港建局承受或招致的开支;
5.6.1. arising from the Goods being unsafe ca使用 by any act, 客户的遗漏或违约; and 0.6.2. 由于客户违反其在本条款下的任何义务而引起的.
6. 交付
6.除非规格书另有规定或另有书面约定, 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货物已准备好在通知中指定的地点提货,即视为货物已交付.
6.货物将分期交付或服务将分期履行, 每次交付或履行应是一份单独的合同,HEC未能按照这些条件交付或履行任何一期或多期合同,或客户就任何一期或多期合同提出任何索赔,均不使客户有权将整个合同视为被拒绝.
6.3 .客户未能提货或HEC因客户未提供充分指示而无法按时交付货物, 文档, 牌照或授权书, 则货物视为已交付,HEC可以:-6.3.1 store the Goods until actual delivery and charge the Customer for the reasonable 成本 (including insurance) of storage; or 6.3.以最容易获得的价格出售货物,并(在扣除所有合理的储存和销售费用后)向客户支付超过合同规定价格的部分,或向客户收取低于合同规定价格的部分.
6.如果我方不能发运货物,这不是我方的过错, 然后,发票将在确认发货日期后不迟于7天发出. 发票将被视为应付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的目标发货日期.
7. 运输及包装
7.“工厂交货”销售的货物应按照客户的指示发货. 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售出“交付”的货物应由HEC选择以任何运输工具发运. 所有可能产生的卸货费和滞期费将由客户承担. 港建出售“已交付”货物的条件是,港建必须有足够的道路运输和卸货设施.
7.任何包装或保护应由HEC自行决定.
7.除非合同价格中有明确规定,否则所有包装或保护费用应在合同价格之外向客户收取. 11页
8. 交货和安装时间
8.货物的交付时间和服务的履行时间将从HEC对客户订单的确认之日起算.
8.交付货物和/或履行服务的时间仅为大致时间,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8.如果客户延长或延迟履行服务,或未能在约定的时间或(如果没有约定时间)在合理时间内接收任何货物,则客户应赔偿HEC的所有损失(包括利润损失)。, 成本(包括储存成本和所有使用的人工和材料成本), 损害赔偿, 高等教育委员会因该等延期而蒙受或招致的收费或开支, 延迟或失败.
8.HEC保留延迟交付货物或履行服务日期的权利, 如果HEC因超出HEC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包括难以获得原材料)而无法或延迟开展业务,HEC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或减少订购的货物数量,而无需对客户承担责任, 劳动力, 燃料, 零件或机械, 电源故障(机械故障)或任何行为引起的故障, 客户的遗漏或违约. 顾客的注意力特别集中在这个条件上
9. 责任的排除和限制
9.本条款不排除或限制HEC对因HEC疏忽或欺诈性虚假陈述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应根据本条款进行解释.
9.HEC不因任何陈述(除非是欺诈性的)或任何默示保证而对客户负责, 条件或其他条款, 或普通法上的任何义务, 或根据合同的明确条款, 任何间接的、特殊的或相应的损失或损害(无论是利润损失), 生产损失, 失去使用, 损失或收入, 合同丢失, 商誉或其他), 成本, 任何费用或其他赔偿申索(不论是否因港建局疏忽而引致), 因供应货物和/或服务、客户使用货物或转售货物或预期履行或不履行HEC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行为.
9.HEC的全部总最大责任在接触, 侵权行为, 和过失, 违反法定义务, 因履行或预期履行或未履行其与本合同有关的义务而产生的失实陈述或其他情况应限于:
9.3.1 the amount recoverable from HEC’s insurers in respect of claims the subject matter of which are both insurable and insured by HEC; or
9.3.对于标的物未被港建保险承保的索赔,合同价格.
9.HEC不对因设计或规格而产生的缺陷承担责任, 由客户完成或指定.
9.如果延误或未能履行HEC的任何义务是由于超出HEC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原因或由任何行为引起的,HEC将不会因延误或未能履行任何HEC义务而对客户负责或违反合同, 客户或其任何雇员的疏忽或过失, 代理人或雇员.
9.港建会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避免对工地造成损害,但港建不会就任何财产的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室内固定装置或配件, on, 由HEC的雇员或代理人在交付货物及/或履行服务时在工地下方或周围造成的.
10. 保修
10.HEC向客户保证货物在交付时符合规格,并在交付给客户之日起12个月的保证期(“保证期”)内无材料和工艺缺陷.
10.HEC保证在提供服务时,将按照HEC所在行业成员应有的正常标准,运用合理的技能和谨慎.
10.在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出现任何缺陷,客户应:
10.3.1 Notify HEC in writing of any such defects within 7 days of their discovery; and
10.3.根据HEC的书面要求,将货物或部分货物退回HEC的运费,运费由客户支付.
10.在任何情况下,客户都无权因为任何轻微的缺陷或故障而拒绝接受货物,即使这种缺陷或故障对客户来说是不合理的.
10.如果客户未按照第10条通知索赔.3,然后:- 10.5.1 the Customer shall not be entitled to reject the Goods and/or Services; and 10.5.2 HEC shall have no liability for such defect or failure; and 10.5.客户有义务支付货物及/或服务的全价.
10.如发现任何货物与规格不符, HEC可能是唯一的选择, : 10.6.1 at its own expense repair or replace the Goods found not to conform with the Specification or carry out the Services again; or 10.6.按与规格不符的货物应支付的合同价格的比例减少合同价格.
10.除非在这些条件中明确规定, 所有其他保证,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包括成文法或普通法明示或暗示的关于货物和/或服务的质量和适用性的规定和承诺.
10.在下列情况下,本条款中的保证不适用:
10.8.1 .客户制作, 未经HEC书面同意,导致或允许对货物进行任何更改或修理, which shall not be unreasonably withheld; or Page 12
10.8.根据任何信息,货物出现任何缺陷, drawing or specification prepared or supplied by the Customer; or 10.8.货物因正常磨损而产生的任何缺陷, 故意伤害, 疏忽, 异常工况, 不遵守HEC的指示或维修要求, misuse or alteration or repair of the Goods without HEC’s prior approval; or 10.8.4 .货物安装或连接不当(HEC自行安装和连接的除外).
客户的取消和变更除条款8规定外.4, 未经港建会书面同意,客户不得更改或取消港建会接受的订单. HEC保留(作为同意的条件之一)收取费用的权利,以支付HEC在取消或更改客户要求之日所产生的费用.
12. 付款
12.HEC有权在交付日期后14天内向客户提交一份或多份发票,用于支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合同价格(或根据本条件补充和/或更改), 以较早的为准.
12.客户应全额支付HEC的发票,不得有任何扣款, contra-charge, 自每张发票之日起28天内扣缴或抵销. HEC有权收回每张发票的全部金额, 尽管货物或其任何部分尚未被收取或交付到网站或从网站或服务尚未完成.
12.每次支付合同价款的时间对合同至关重要. 付款收据只会在书面要求下发出.
12.除非规格书另有规定, HEC就货物所报的任何价格不包括交付给客户的费用(及不包括所有运输费用), 包装, 保险费用和任何税金, 关税或附加费)
12.所有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客户须就货品及服务向HEC缴付所有应付及应课税的增值税.
12.如果客户未能遵守HEC的付款条款, HEC可以(在不影响HEC已经或可能拥有的任何法律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不另行通知, 在任何时候暂停或停止向客户提供任何进一步的商品和/或服务. 无论如何, 客户仍有责任支付HEC或客户在取消之前交付或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费用. 客户须赔偿港建因港建采取行动追讨逾期款项而招致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成本及开支.
13. 所有权与风险
13.在HEC支付完合同项下应得的所有款项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不应转移给客户.
13.直到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客户应将货物作为HEC的受托人和受托人保管,HEC可收回或转售货物,并可为此目的进入现场或货物所在的任何其他场所,以支付任何逾期款项. 客户有权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将货物出售给第三方,条件是该等转售收益应由客户作为HEC的受托人持有,并保存在一个单独的可识别的银行账户中,并且客户授权HEC就该等收益向其银行查询(或其他适当的方式).
13.货物的风险应在交付到规格中所述的客户场所后转移给客户
14. 留置权
14.HEC对客户拥有的HEC拥有的所有货物和财产拥有一般留置权(连同销售权),直到根据合同或HEC与客户之间的任何其他联系以清算资金全额支付HEC的所有款项为止,并有权在14天通知到期后处置其认为合适的货物,并将任何收益用于该债务.
14.关于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或性能的任何争议均无权使客户延迟付款,除非HEC同意以商定的金额承担责任或在英国法院承担责任.
15. 提供的设备不是HEC自己的财产
15.HEC提供的任何有关设备的位置和其他事项的信息,如果设备不是HEC自己的财产,则客户将不会通过业主直接购买设备,而是通过HEC购买设备.
15.客户同意不直接接触该等设备的拥有人,并承诺赔偿HEC因此而蒙受的任何佣金损失或其他损失.
15.HEC是一个公司集团的成员,因此HEC可以自行或通过其集团的任何其他成员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行使其任何权利.
15.如果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因任何原因被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不可操作的或其他法律强制执行的,则该条款或条件应被从合同中删除,并视为从合同中删除,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损害. 如果合同的任何条款被认为是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但如果该条款的某些部分被删除或修改,将是有效或可执行的, 所述规定应经必要的修改后适用,以使其有效. 13页
15.5转让未经HEC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根据1999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授予非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人任何权利.
15.本合同应受英国法律管辖和解释,双方应接受英国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